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为建设国贸三期工程,公司已获得该工程规划用地范围的拆迁许可,公司将拆除国贸行政楼[位于国贸三期工程规划用地范围内,总占地面积为3236.5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043.14平方米,属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拥有公司80.14%的股份,下称:国贸有限)资产]。为此,公司与国贸有限签署了《关于国贸行政楼拆迁补偿的协议》,公司以所属的国贸西写字楼(1-7层)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国贸有限,建筑面积为21040.66平方米)对国贸有限进行实物补偿,依据有关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国贸行政楼、国贸西写字楼(1-7层)的评估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8955万元、18871万元,差额人民币84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补偿国贸有限。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