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签署《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合同》(下称:《委托合同》)的预案: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由市政府授权的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管理办公室委托公司对环湖东路沿线土地(总面积约4.18万亩)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并与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开发期限自2008年5月30日至2013年5月30日;开发所需资金由公司筹措和垫付。公司与市政府对一级开发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益实行分成;合同项下全部可出让土地地块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全部可出让土地出让总价款在扣除相关金额后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公司按50%的比例获得收益。但若公司按以上方式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全部土地的一级开发总成本的5%时,市政府将保证向公司另行支付差价款,以确保公司的收益不低于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的5%。 二、通过公司向不超过10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本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3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5.17元/股,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预案。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