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吸收合并葛洲坝集团佳鸿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公司持有94%的股权,下称:佳鸿实业)。吸收合并后,成立新的房地产公司,佳鸿实业依法注销。新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9400万元,持股比例为97%。 二、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第六工程公司)合并重组葛洲坝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第八工程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建筑公司)。合并重组后,成立新的第六工程公司,第八工程公司依法注销,建筑公司成为第六工程公司的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5450万元,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葛洲坝集团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14813万元、637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9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