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5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5元人民币(含税)。 三、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议案。